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深投幼教管理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开展2019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通知》(粤教保函〔2017〕 82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2019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暑期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3月20日至3月28日。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各区教育部门联合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发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全市中小学生落实率要达到100%。其中,学生家庭消防作业,可以是反映参观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体会作文,也可以是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的计划等。请各区于9月10日前按要求择优评选8—10篇学生家庭消防作业报送,市局直属各学校按要求择优评选1—2篇学生家庭消防作业报送,作业命名为“题目+姓名+学校”,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将择优上报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其中的优秀作品将在省级媒体刊发。
(二)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征集活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联合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课”评选活动(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请各区、直属学校于7月21日前上报“中学”、“小学”和“幼儿园”3类示范课件(含教学录像),数量分别不能少于1个,课件命名为“课题+姓名+学校”。
(三)举办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第二届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由公安部消防局宣教中心主办,中国少年报、中国消防杂志社、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中国消防在线网站承办(具体方案详见附件2)。为做好参评工作,请各区(新区)、市局直属各学校于7月11日前,上报作文(2篇)、绘画作品(2幅)照片电子稿和原稿;9月10日前,上报作文(2篇)、绘画作品(2幅)照片电子稿和原稿,均不退稿,参赛者须在作品的右下方注明姓名、地址、学校(班级)名称、联系方式。
(四)举办全国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网络大赛。大赛主题为“学消防知识,创平安校园”,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消防局主办,中国教育学会承办,依托安全教育平台开展。竞赛内容出自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消防局指导编写,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的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读本《消防安全》,分四个学段进行: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段、高中段。参赛者按所在学段参与竞赛答题,根据成绩评出省级优胜奖(分学段),参加全国比赛(具体方案见附件3)。7月20日至8月10日,各区(新区)教育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发动、组织本区学生在省级安全教育平台上参加答题,并将相关组织情况上报(活动网站:www.safetree.com.cn)。
(五)开展暑假消防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各区(新区)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暑期校外社会实践内容,会同当地共青团、科学技术协会、街道社区,积极组织中小学生消防宣传“下乡”等校外消防宣传社会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初高中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在校内微型消防站开展争当一天“校园专职消防队员”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当好消防宣传志愿者。在新生军训活动中,安排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消防技能课目。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区(新区)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假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善于总结往年经验,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好工作计划,抓好督促落实、检查考评和经验推广。要积极适应和探索新形势下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把此次专项行动抓出特色、抓出亮点、抓出成效。
(二)紧密结合年度工作。各区(新区)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暑假专项行动与年度工作相结合,利用开展暑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推动年度工作目标落地见效。要确保在暑期结束前实现:10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有课程(4课时)、有教材(人手一册)、有师资(专兼职);100%的大学、高中在军训中对新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要录制视频资料)。
(三)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已纳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区(新区)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以市政府对区(新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为契机,积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对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提供政策和经费保障,同时不断总结提炼、固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经验做法,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四)及时总结上报材料。各区(新区)教育部门联合公安消防部门要在暑期放假前安排部署,积极发动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参加本次专项行动各类活动,踊跃投稿。各区(新区)教育部门要牵头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层层征集遴选,择优评选最有特色、最能体现当地水平的作品,按照时间节点上报学生家庭消防作业、“消防安全示范课”课件和“全国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大赛”作品。此次专项行动总结,请各区(新区)教育、公安消防部门于9月20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消防支队
2019年3月20日

